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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难言之隐的国企工会,职工不满意,工会也没法(一)
2008-01-11 10:36:52.0
难言之隐不能一洗了之的国企工会——职工不满意,工会也没法(一)
目前,按我们现在国营企业成立工会或是换届工会的程序和搞法,是要在企业党委的统一领导下,当成“职工们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”来搞,谁来牵头,谁来提名,谁来组织,谁会当工会的主席、副主席、委员、代表什么的,等等的一切,都是要在企业党委的统一领导下,而且还是要在请示了上级党委和工会组织的前提下,才能够“依法”进行。也就是说,即使是在国营企业,作为工人中的任何一员,都是没有任何权力发起成立,或是班组或是工段或是车间或是企业的任何一级的工会的。一切要听领导的安排,只不过是,你或是有能力,或是与领导的关系好,可以在企业里的各级工会组织中谋个一官半职的,起码可以当个什么工会的代表啊,职代会代表什么的,最理想的,你可以不但弄个一官半职,还可以是脱产的专职的工会干部。由工人的身份变成干部的身份。到目前为止,这还是让在生产第一线的打工者们多羡慕的。
这样的“国营”工会,在我们的国营企业里已经搞了很长很长的年头了,像国营企业一样,我们的“国营”工会,与我们无论是地方上还是国营企业里的,党委和政府组织的“组织法”和组织体系是完全一样的。一切按我们官场里的规矩行事儿。当然,这样的工会不管怎么说,还是发挥了不少积极作用的,比如,表彰先进,组织文体活动,组织大家看场把电影(以前的事儿),慰问困难职工,等等,最大不过的事情就是,每年开一两次工会代表大会或是职工代表大会,主席台上的椅子摆好,茶泡好,请厂长或是叫总经理的,对过去的工作做个总结,对未来的工作展望一下,台下的人要做的事儿就是,拍巴巴掌欢迎和举手“全体赞成”(当然,还是有些人或是不遮掩或是偷偷地打瞌睡)完事儿。看起来,跟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开会时的情景差不多。用耳用手,就是不要用脑壳也无法用。不过,也是的,人家领导都把什么东西定调了,你用了脑壳觉得人家领导说得不对,那你的工会或是职代会代表的“职务”,就“下次再说吧”。
不过,即便在过去工会享有“党政工团”待遇的那段“好时光”里,在一些实质性的问题上,比如,职工的劳保,职工的体检,职工的休假,职工的住房,职工的工资,等等,工会若想尽自己的职责去“管”的话,想为职工们说些话的话,多多少少还是要看厂长的眼色,说得好听点,这是为了班子的团结,说得不好听,就是怕厂长那支批钱的笔不给批经费。不过,当时的厂长更多的还是看国家的相关文件的脸色行事,职工的八级工资制,职工一年体检几次,一年发几次发什么样的劳保,几年一次疗养或是休假,住房问题如何解决,最主要的是,国家专门明确了,在企业的利润里必须足额提取工会的经费,等等,国家都有专门的文件规定,工会和特别是厂长都必须照办,而且是完全自觉地。其实,这些好多文件或是文件中的好多细节,很多职工根本就不知道——反正相信党相信组织。
不知道当时的这些,是不是该叫做共产党毛主席给大家带来的温暖和社会主义的优越性?还是叫做计划经济里的大锅饭?或者说是属于该被打得稀巴烂的“铁饭碗”?
由于当时国家采取的保护职工利益的行为规定是相当严格的,再加上厂长们都很自觉地就会按国家的劳工政策办,不敢有任何的差错,在此基础上,工会开展工作基本上都比较顺利,比如,督促厂长执行国家的用工政策,为职工谋福利等方面。所以,当时的工会,不用很大的精力,职工的各项权利都能够得到较好的维护,因为,大环境是十分有利于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的。不过,当时的这些做法,只能说某些东西对现在有借鉴意义,大锅饭、铁饭碗的东西我们把它抛开,工会作用的发挥,特别是工会在维护职工利益上的有效做法,难道也应改抛弃?正因为我们现在什么都给抛弃了,职工的合法权益不要说能得到维护,反而是在受到有些不公平的对待。
目前,按我们现在国营企业成立工会或是换届工会的程序和搞法,是要在企业党委的统一领导下,当成“职工们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”来搞,谁来牵头,谁来提名,谁来组织,谁会当工会的主席、副主席、委员、代表什么的,等等的一切,都是要在企业党委的统一领导下,而且还是要在请示了上级党委和工会组织的前提下,才能够“依法”进行。也就是说,即使是在国营企业,作为工人中的任何一员,都是没有任何权力发起成立,或是班组或是工段或是车间或是企业的任何一级的工会的。一切要听领导的安排,只不过是,你或是有能力,或是与领导的关系好,可以在企业里的各级工会组织中谋个一官半职的,起码可以当个什么工会的代表啊,职代会代表什么的,最理想的,你可以不但弄个一官半职,还可以是脱产的专职的工会干部。由工人的身份变成干部的身份。到目前为止,这还是让在生产第一线的打工者们多羡慕的。
这样的“国营”工会,在我们的国营企业里已经搞了很长很长的年头了,像国营企业一样,我们的“国营”工会,与我们无论是地方上还是国营企业里的,党委和政府组织的“组织法”和组织体系是完全一样的。一切按我们官场里的规矩行事儿。当然,这样的工会不管怎么说,还是发挥了不少积极作用的,比如,表彰先进,组织文体活动,组织大家看场把电影(以前的事儿),慰问困难职工,等等,最大不过的事情就是,每年开一两次工会代表大会或是职工代表大会,主席台上的椅子摆好,茶泡好,请厂长或是叫总经理的,对过去的工作做个总结,对未来的工作展望一下,台下的人要做的事儿就是,拍巴巴掌欢迎和举手“全体赞成”(当然,还是有些人或是不遮掩或是偷偷地打瞌睡)完事儿。看起来,跟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开会时的情景差不多。用耳用手,就是不要用脑壳也无法用。不过,也是的,人家领导都把什么东西定调了,你用了脑壳觉得人家领导说得不对,那你的工会或是职代会代表的“职务”,就“下次再说吧”。
不过,即便在过去工会享有“党政工团”待遇的那段“好时光”里,在一些实质性的问题上,比如,职工的劳保,职工的体检,职工的休假,职工的住房,职工的工资,等等,工会若想尽自己的职责去“管”的话,想为职工们说些话的话,多多少少还是要看厂长的眼色,说得好听点,这是为了班子的团结,说得不好听,就是怕厂长那支批钱的笔不给批经费。不过,当时的厂长更多的还是看国家的相关文件的脸色行事,职工的八级工资制,职工一年体检几次,一年发几次发什么样的劳保,几年一次疗养或是休假,住房问题如何解决,最主要的是,国家专门明确了,在企业的利润里必须足额提取工会的经费,等等,国家都有专门的文件规定,工会和特别是厂长都必须照办,而且是完全自觉地。其实,这些好多文件或是文件中的好多细节,很多职工根本就不知道——反正相信党相信组织。
不知道当时的这些,是不是该叫做共产党毛主席给大家带来的温暖和社会主义的优越性?还是叫做计划经济里的大锅饭?或者说是属于该被打得稀巴烂的“铁饭碗”?
由于当时国家采取的保护职工利益的行为规定是相当严格的,再加上厂长们都很自觉地就会按国家的劳工政策办,不敢有任何的差错,在此基础上,工会开展工作基本上都比较顺利,比如,督促厂长执行国家的用工政策,为职工谋福利等方面。所以,当时的工会,不用很大的精力,职工的各项权利都能够得到较好的维护,因为,大环境是十分有利于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的。不过,当时的这些做法,只能说某些东西对现在有借鉴意义,大锅饭、铁饭碗的东西我们把它抛开,工会作用的发挥,特别是工会在维护职工利益上的有效做法,难道也应改抛弃?正因为我们现在什么都给抛弃了,职工的合法权益不要说能得到维护,反而是在受到有些不公平的对待。
目前,按我们现在国营企业成立工会或是换届工会的程序和搞法,是要在企业党委的统一领导下,当成“职工们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”来搞,谁来牵头,谁来提名,谁来组织,谁会当工会的主席、副主席、委员、代表什么的,等等的一切,都是要在企业党委的统一领导下,而且还是要在请示了上级党委和工会组织的前提下,才能够“依法”进行。也就是说,即使是在国营企业,作为工人中的任何一员,都是没有任何权力发起成立,或是班组或是工段或是车间或是企业的任何一级的工会的。一切要听领导的安排,只不过是,你或是有能力,或是与领导的关系好,可以在企业里的各级工会组织中谋个一官半职的,起码可以当个什么工会的代表啊,职代会代表什么的,最理想的,你可以不但弄个一官半职,还可以是脱产的专职的工会干部。由工人的身份变成干部的身份。到目前为止,这还是让在生产第一线的打工者们多羡慕的。
这样的“国营”工会,在我们的国营企业里已经搞了很长很长的年头了,像国营企业一样,我们的“国营”工会,与我们无论是地方上还是国营企业里的,党委和政府组织的“组织法”和组织体系是完全一样的。一切按我们官场里的规矩行事儿。当然,这样的工会不管怎么说,还是发挥了不少积极作用的,比如,表彰先进,组织文体活动,组织大家看场把电影(以前的事儿),慰问困难职工,等等,最大不过的事情就是,每年开一两次工会代表大会或是职工代表大会,主席台上的椅子摆好,茶泡好,请厂长或是叫总经理的,对过去的工作做个总结,对未来的工作展望一下,台下的人要做的事儿就是,拍巴巴掌欢迎和举手“全体赞成”(当然,还是有些人或是不遮掩或是偷偷地打瞌睡)完事儿。看起来,跟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开会时的情景差不多。用耳用手,就是不要用脑壳也无法用。不过,也是的,人家领导都把什么东西定调了,你用了脑壳觉得人家领导说得不对,那你的工会或是职代会代表的“职务”,就“下次再说吧”。
不过,即便在过去工会享有“党政工团”待遇的那段“好时光”里,在一些实质性的问题上,比如,职工的劳保,职工的体检,职工的休假,职工的住房,职工的工资,等等,工会若想尽自己的职责去“管”的话,想为职工们说些话的话,多多少少还是要看厂长的眼色,说得好听点,这是为了班子的团结,说得不好听,就是怕厂长那支批钱的笔不给批经费。不过,当时的厂长更多的还是看国家的相关文件的脸色行事,职工的八级工资制,职工一年体检几次,一年发几次发什么样的劳保,几年一次疗养或是休假,住房问题如何解决,最主要的是,国家专门明确了,在企业的利润里必须足额提取工会的经费,等等,国家都有专门的文件规定,工会和特别是厂长都必须照办,而且是完全自觉地。其实,这些好多文件或是文件中的好多细节,很多职工根本就不知道——反正相信党相信组织。
不知道当时的这些,是不是该叫做共产党毛主席给大家带来的温暖和社会主义的优越性?还是叫做计划经济里的大锅饭?或者说是属于该被打得稀巴烂的“铁饭碗”?
由于当时国家采取的保护职工利益的行为规定是相当严格的,再加上厂长们都很自觉地就会按国家的劳工政策办,不敢有任何的差错,在此基础上,工会开展工作基本上都比较顺利,比如,督促厂长执行国家的用工政策,为职工谋福利等方面。所以,当时的工会,不用很大的精力,职工的各项权利都能够得到较好的维护,因为,大环境是十分有利于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的。不过,当时的这些做法,只能说某些东西对现在有借鉴意义,大锅饭、铁饭碗的东西我们把它抛开,工会作用的发挥,特别是工会在维护职工利益上的有效做法,难道也应改抛弃?正因为我们现在什么都给抛弃了,职工的合法权益不要说能得到维护,反而是在受到有些不公平的对待。
目前,按我们现在国营企业成立工会或是换届工会的程序和搞法,是要在企业党委的统一领导下,当成“职工们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”来搞,谁来牵头,谁来提名,谁来组织,谁会当工会的主席、副主席、委员、代表什么的,等等的一切,都是要在企业党委的统一领导下,而且还是要在请示了上级党委和工会组织的前提下,才能够“依法”进行。也就是说,即使是在国营企业,作为工人中的任何一员,都是没有任何权力发起成立,或是班组或是工段或是车间或是企业的任何一级的工会的。一切要听领导的安排,只不过是,你或是有能力,或是与领导的关系好,可以在企业里的各级工会组织中谋个一官半职的,起码可以当个什么工会的代表啊,职代会代表什么的,最理想的,你可以不但弄个一官半职,还可以是脱产的专职的工会干部。由工人的身份变成干部的身份。到目前为止,这还是让在生产第一线的打工者们多羡慕的。
这样的“国营”工会,在我们的国营企业里已经搞了很长很长的年头了,像国营企业一样,我们的“国营”工会,与我们无论是地方上还是国营企业里的,党委和政府组织的“组织法”和组织体系是完全一样的。一切按我们官场里的规矩行事儿。当然,这样的工会不管怎么说,还是发挥了不少积极作用的,比如,表彰先进,组织文体活动,组织大家看场把电影(以前的事儿),慰问困难职工,等等,最大不过的事情就是,每年开一两次工会代表大会或是职工代表大会,主席台上的椅子摆好,茶泡好,请厂长或是叫总经理的,对过去的工作做个总结,对未来的工作展望一下,台下的人要做的事儿就是,拍巴巴掌欢迎和举手“全体赞成”(当然,还是有些人或是不遮掩或是偷偷地打瞌睡)完事儿。看起来,跟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开会时的情景差不多。用耳用手,就是不要用脑壳也无法用。不过,也是的,人家领导都把什么东西定调了,你用了脑壳觉得人家领导说得不对,那你的工会或是职代会代表的“职务”,就“下次再说吧”。
不过,即便在过去工会享有“党政工团”待遇的那段“好时光”里,在一些实质性的问题上,比如,职工的劳保,职工的体检,职工的休假,职工的住房,职工的工资,等等,工会若想尽自己的职责去“管”的话,想为职工们说些话的话,多多少少还是要看厂长的眼色,说得好听点,这是为了班子的团结,说得不好听,就是怕厂长那支批钱的笔不给批经费。不过,当时的厂长更多的还是看国家的相关文件的脸色行事,职工的八级工资制,职工一年体检几次,一年发几次发什么样的劳保,几年一次疗养或是休假,住房问题如何解决,最主要的是,国家专门明确了,在企业的利润里必须足额提取工会的经费,等等,国家都有专门的文件规定,工会和特别是厂长都必须照办,而且是完全自觉地。其实,这些好多文件或是文件中的好多细节,很多职工根本就不知道——反正相信党相信组织。
不知道当时的这些,是不是该叫做共产党毛主席给大家带来的温暖和社会主义的优越性?还是叫做计划经济里的大锅饭?或者说是属于该被打得稀巴烂的“铁饭碗”?
由于当时国家采取的保护职工利益的行为规定是相当严格的,再加上厂长们都很自觉地就会按国家的劳工政策办,不敢有任何的差错,在此基础上,工会开展工作基本上都比较顺利,比如,督促厂长执行国家的用工政策,为职工谋福利等方面。所以,当时的工会,不用很大的精力,职工的各项权利都能够得到较好的维护,因为,大环境是十分有利于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的。不过,当时的这些做法,只能说某些东西对现在有借鉴意义,大锅饭、铁饭碗的东西我们把它抛开,工会作用的发挥,特别是工会在维护职工利益上的有效做法,难道也应改抛弃?正因为我们现在什么都给抛弃了,职工的合法权益不要说能得到维护,反而是在受到有些不公平的对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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